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漯郾征補告〔2022〕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政府擬征收淞江街道等2個鎮杜李村等5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土地的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及現狀
本次征收涉及孟廟鎮杜李村委會集體土地2.3115公頃(其中工礦用地1.9517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3598公頃),路堂村委會集體土地0.4779公頃(其中工礦用地0.4779公頃),王店村委會集體土地0.3296公頃(其中種植園用地0.0102公頃、商業服務業用地0.2860公頃、工礦用地0.0095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239公頃),新店鎮郭寺村委會集體土地0.0908公頃(其中耕地0.0908公頃),薛莊村委會集體土地1.2442公頃(其中林地0.0163公頃、水域水利設施用地0.1277公頃、工礦用地1.1002公頃)。
二、征收目的
擬將征收土地作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工業用地。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1、征地補償安置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進行補償。
??2、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按《漯河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漯河市建設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的通知》(漯政〔2013〕89號)文件據實補償。
應補償的征地補償安置費和青苗補償費具體數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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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單位:公頃、萬元 | |
被征地單位 | 征地面積 | 征地補償安置費標準 | 補償數額 | 青苗費 | 備注 |
杜李村 | 2.3115 | 85.5 | 197.6333 | ? | ? |
路堂村 | 0.4779 | 85.5 | 40.8605 | ? | ? |
王店村 | 0.3296 | 85.5 | 28.1808 | ? | ? |
郭寺村 | 0.0908 | 69.75 | 6.3333 | 0.1634 | ? |
薛莊村 | 1.2442 | 69.75 | 86.7830 | ? | ? |
????四、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一)貨幣安置。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地補償費分配和使用的意見》(豫政辦〔2006〕50號)執行,將征地補償安置費按時足額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進行分配。
????(二)社保安置。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1〕49號)文件執行,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
????五、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本公告發布后,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本公告張貼之日起十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鎮(辦)人民政府依法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自公告頒布之日起,在擬征收土地上搶種的樹木、農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大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示期內向區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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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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