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政府關于確認區直機關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公告
來源:郾城區人民政府 作者: 發布時間:2022年07月08日 瀏覽次數:
郾政〔2022〕11號?
????《河南省行政執法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實行行政執法主體公告制度。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由本級人民政府依法確認,并向社會公告?!币罁撘幎?,結合我區機構改革實際,經區政府依法審查,確認以下區直機關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可以依法獨立行使行政執法職權。
????郾城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郾城區教育局
????郾城區民政局
????郾城區司法局
????郾城區財政局
????郾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郾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郾城區交通運輸局
????郾城區水利局
????郾城區農業農村局
????郾城區商務局
????郾城區文化旅游局
????郾城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郾城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郾城區應急管理局
????郾城區審計局
????郾城區統計局
????郾城區醫療保障局
????郾城區人民防空辦公室
????郾城區金融工作局
????郾城區消防救援大隊
????郾城區民族宗教事務局?
????郾城區委機要保密局、郾城區史志檔案局、郾城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行使三定方案規定的行政管理職能時,依法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
????實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執法機關,其主體資格的確認和公布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確認并公告,區政府不再公布。
????已公告各行政執法機關要嚴格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履行執法職責,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凡越權行政,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將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凡未經公告的單位,不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不得實施行政執法活動。
????各行政執法機關工作人員執法需依法取得《河南省行政執法證》,亮證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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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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